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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局被县政府表彰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者: 王永德 单位:高青县局 高青县局人事政工科 浏览次数:1968 更新时间:2011-3-11 9:33

 

近日,高青县局被县政府表彰为“201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高青县局以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目标,在食品供货商监管模式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呈现出群众得实惠、业户增效益、工商赢地位、政府得民心“四方共赢”的可喜局面。该局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社区)实施方案》,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182处,免费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640个。全面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数据库录入工作,共录入食品经营业户1006户。探索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评审制度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处案件84起,罚没款14.2万元,被省局表彰为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先进单位。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孟均副司长来该局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