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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张店分局企业年检催检公告

发布者: 谢志文 单位:张店分局 张店分局人事政工科 浏览次数:1585 更新时间:2011-9-11 14:47

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在2011630日前向我局申报参加2010年度企业年检,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年检。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规定,属于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十)项、《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四十二条、《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限上述企业15日内到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张店分局申报年检,申报地址: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附件:2010年度未检企业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