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投诉站 撑起山区维权蓝天
博山区消费者协会石马投诉站成立于1998年3月12日,该站成立以来,秉承服务广大山区消费者和山区广大群众的原则,在市、区消费者两级协会的领导下,在区工商局和当地工商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消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各种咨询,受理、调解消费投诉,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了广大山区消费者的高度评价和山区人民的拥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自该站成立以来,累计受理各种消费纠纷700多起,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该站站长黄治中十几年来,不计个人得失,志愿维权,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和表彰。先后获得“全国农村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山东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淄博市十佳维权人物”等各种荣誉称号。
一、强化《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唤起山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
该站成立后,针对山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的问题,该站站长黄治中组织辖区有关业户,自备宣传车连续6年到山区的集市和主要商业街到进行《消法》宣传,为了加深人们对《消法》的理解,他们先后两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参加知识竞赛的观众座无虚席,有工人、农民、经营业户和机关干部,每此观众都在千人以上。通过上街(集市)宣传和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山区的广大群众了解了国家有关的维权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维权的意识,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热情接受群众咨询,积极做好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
该站成立以后,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该站知名度的提高,加之站长黄治中的热心助人,前往该站咨询和投诉的人越来越多,有困难找老黄在博山的南部山区广为流传。不仅是南部山区的消费者,甚至其他区、县的消费者受到侵害也前往该站进行咨询和投诉。不管来自何方的咨询和投诉,老黄都热情接待,仔细询问,认真解答。对群众的投诉,能够该站解决的,他从不推委。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地的案件,他都逐一进行不厌其烦的调解,甚至有的还要陪同消费者到外地进行调解维权。对有的困难群众他还要自掏腰包为他们支付交通和饭费。大到几万、几十万,小到几十元、几百元他都认真对待。他认真、执着的态度,打动了案件双方的当事人,经他调解的纠纷,总能使双方满意而归。
三、典型带动,撑起山区维权的一片蓝天
石马投诉站十几年如一日扎根山区志愿维权,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认可,更得到了山区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赞扬。各种新闻媒体对石马投诉站和站长黄志中的事迹都进行了报道。在新的形势面前,他们没有被荣誉所陶醉。如何解决山区群众投诉难、投诉成本高的问题,是他们需探索的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他们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自身做好维权的基础上,通过带动,又发展了12户经营者自觉投入到志愿维权的行列,扩大了消费维权的队伍,形成了依石马投诉站为依托,辐射整个南部山区的消费投诉网络,撑起了山区消费维权的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