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含三聚氰胺乳制品消费者投诉工作的通知
淄消协字〔2008〕9号
关于认真做好含三聚氰胺乳制品
消费者投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消费者协会: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各级、各部门各项处置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充分发挥全市消协组织职能作用,呼吁维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切实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消协组织是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是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面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发事件,应以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讲政治,讲大局,切实发挥消协组织作用,设身处地的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为消费者解难,为政府排忧。受理消费者投诉要严格按照《受理消费者导则》规定的程序,认真受理消费者每一件咨询投诉,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严格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字明电〔2008〕1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结合21家问题奶粉企业对消费者疾患负责的承诺书,积极协调代理商、经销商、大型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帮助消费者采取多种方法维权。
二、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做好协调工作
各级消协组织要按照《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职能和《消费者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适时召开副会长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席会》,研究制定解决消费者有关奶制品的投诉的措施,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的作用。对消费者投诉按照受理、疏理、分流、反馈、查询的程序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整理归档。掌握消费者投诉的心理状态,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及时了解消费者最关切的问题,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事件的发生。
三、高度关注消费市场动态,维护消费市场供应和稳定
国庆节即将来临,各级消协组织应加强与经营单位的沟通,特别是奶制品的市场供应,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奶制品,做到不脱销,不断档,有充足的货源,要积极与物价部门协调,做好节日消费市场价格监督,防止不法经销商趁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违法行为的发生,节日期间加强与12345、12315、12365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节日期间值班,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应对,及时报告,维护国庆期间的消费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力为政府排忧,进一步提升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可信赖的“娘家人”。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三聚氰胺 投诉 通知
抄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抄送:各名誉会长、副会长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存档。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