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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青县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柳燕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政务 浏览次数:2226 更新时间:2010-11-4 14:50

淄工商办字〔2010〕112号

 

各分县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是我省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全市特别是高青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青县融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是全市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走内涵发展路子的重要任务,对加快高青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省局《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高青县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一)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严格执行省局《关于充分发

挥登记监管服务职能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放宽企业名称、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和出资限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力争至2011年底,高青县企业总数过1000家,个体工商户总数过6000家。

(二)缩短企业办事时限。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登记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登记注册事项的办理时限由3天缩短为1天;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当场予以核准。加快推行网上受理、网上登记、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等网络服务,全面实行优先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能。

(三)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将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含已在市局登记)企业下放高青县工商局登记管理;对冠省级行政区划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登记,下放高青县工商局申报登记。对高青县辖区内的外资企业登记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全程跟踪上门服务。

(四)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掌握的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分析调研和发布制度,定期对重点行业、新兴产业、限制淘汰产业以及关键领域市场主体存续、分布等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及时发布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社会查询提供信息服务。
    (五)实行企业(项目)联系点制度。对高青县纺织服装、石油化工、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骨干企业与列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定向联系,及时提供服务。市局选择50户重点企业(项目)与相关科室挂钩结对,设立工商联络员,定期走访联系,实行定人定责、一企一策、跟踪服务,系统性地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发挥综合职能优势,促进高青县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沿海高效生态经济、高端产业、临港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新能源、新医药、新地热等全省10大产业、40个特色产业、13个新兴产业和新材料、精细化工等全市5大行业、12个特色行业发展。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登记。按照上级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七)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现代物流、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电子商务及金融保险、商务服务、商贸餐饮、社区服务、文化创意、广告产业、信息中介、服务外包等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八)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示范县、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争创一批的思路,每年选择3-5家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推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指导企业搞好商标品牌运营,着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力争至2011年底,使高青县商标注册总量达380件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分别达12件和4件。

(九)积极推进广告战略实施。加快推动广告业转型升级,鼓励广告经营单位申领等级资质,加大对资质好、经营行为规范广告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主业突出、核心创新能力强、具备竞争实力的广告骨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提升广告意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广告营销战略,提高企业广告策划水平,增强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十)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加强客户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经营风险。在开展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活动中,适当向高青县倾斜,引导广大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创新服务机制,促进高青县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十一)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发展具有突出优势和生态适应性的高效优质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特色行业及相关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支持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的龙头企业、支柱企业到农村开展连锁经营、设立分支机构。依托产业基地,通过招商引资、技术改造、
改制重组等途径,促进畜牧、水产、蔬菜、林果和粮棉等加工龙

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十二)做好商标兴农工作。充分发挥高青县农产品资源丰富、特色突出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强农产品商标注册。大力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涉农驰(著)名商标争创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指导商标持有人加强商标的科学使用与规范管理,大力推进公司+商标+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十三)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充分发挥高青县农、林业及畜牧业较为发达的资源优势,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行政区划名称和允许农民成员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的有关规定,不断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和投资领域。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发展、壮大提供法律政策指导和咨询,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力争每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以上。

(十四)促进农产品流通。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实行低门槛准入和零收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跟踪帮扶和教育培训力度,壮大经纪人队伍,提高经纪人法律素质和执业水平,为当地优势农产品开辟销售渠道,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流通有效对接。力争每年新发展农村经纪人400户以上。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支持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

(十五)深入实施合同帮农工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对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积极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加强基层工商所合同指导服务站建设,以果品、蔬菜、粮食、畜禽、水产养殖等优特农产品为重点,广泛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指导服务,规范合同行为,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强化监管执法,调解合同纠纷,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优秀诚信农村经纪人、守合同重信用农户争创活动,引导和带动农民走规范化的发展路子。

(十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大力发展和推进农资连锁经营。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为重点,加快建立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机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四、改进监管执法和服务工作,优化高青县经济发展环境

(十七)深入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建立长效帮扶机制,通过开展大走访大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遇到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开展宣传政策到企业送法到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企业用足用活政策。充分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作用,从资金、技术、法律、人才、信息、消费维权等各个方面为企业、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
    (十八)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支持民间资本创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加快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融资,稳妥推行股权投资、债权转股权等新的融资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互助合作融资。深入开展联手助企促发展活动,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企业,多渠道搭建合作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加强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质量,降低风险,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十九)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各级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规定,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等创业就业。畅通绿色通道,优化登记注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创业经验交流等服务活动,支持其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以创业带动就业。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试营业制度,试营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对高校毕业生等七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协助搞好招商引资。发挥工商机关与企业联系多、信息面广的优势,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吸引市内外企业到高青投资兴业。对到高青县投资的重大项目,坚持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最大限度给予灵活优惠政策,帮助办好、办实。对外来投资者遇到的难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积极引导高青企业走出去,到市内外投资设点,推销地方产品,并及时协助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二十一)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强化行政指导,慎用行政处罚。注重采用行政建议、行政告诫、行政提示、普法宣传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的以警示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加大对传销、无照经营、违法广告、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优化市场环境。
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行业和

人员密集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全力促进安全生产。

(二十二)深入开展打假扶优活动。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一批名优商品生产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实行重点保护。对假冒、仿冒其注册商标、包装装潢以及对其诋毁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行严厉打击,属于市内、带有普遍性的侵权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对跨市、跨省的假冒仿冒行为,积极协调有关地区工商机关及时查处。

(二十三)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等重点商品质量监管。以落实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为抓手,强化源头管理,狠抓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落实,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与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的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开展质量监测,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二十四)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大力提高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覆盖面,方便群众就地投诉、就地维权。进一步抓好12315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确保消费维权处结率保持在98%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消费宣传和消费引导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

五、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十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调度检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市局有关科室要注重学习、研究省、市、县各级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调研,用好用足政策,及时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六)加强区域间工作交流合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工作交流平台和协作机制,统筹抓好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监管执法协作、消费纠纷处理、信息发布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执法服务效率和效果。

(二十七)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建设。加强高青县工商局及基层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促进科学发展的本领和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能力。结合创建星级规范化工商所活动,加大对高青县基层工商所资金、装备支持力度,为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供保障。

(二十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抓手,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纠工商人员在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投资环境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行为,规范行政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的放矢地改进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服务水平。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建设 意见

抄报:省工商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

抄送:高青县委,高青县政府,本局领导,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