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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举办全市第二期基层组织“大学生村官”、“社区大学生工作者”消费维权联络员培训班

发布者: 张永军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文秘 浏览次数:930 更新时间:2010-8-16 12:10

811,市消协举办了全市第二期基层组织“大学生村官”、“社区大学生工作者”消费维权联络员培训班。全市聘任的首批“社区大学生工作者”和第三批“大学生村官”及各区县消协主任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宣读了《关于聘请首批服务社区大学生工作者和第三批大学生村官担任一会两站联络员的决定》;为被聘任的消费维权联络员代表颁发了聘书;省消协副秘书长周海亮为培训班致辞并就《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讲解;市公平交易局副局长付茂林、市消保科副科长王卫东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就传销、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第一批“大学生村官”代表李蓓就担任消费维权联络员以来的体会和经验发言,参训的大学生联络员们认真听讲,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自去年开展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消费维权联络员工作以来,我市的基层维权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维权水平明显提高,此项工作多次得到中消协、省消协的肯定。今年对新聘任的183名维权联络员进行培训,目的是为我市的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培养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大众的消费维权力量,从而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服务。会上,周海亮副秘书长对我市的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参加培训的大学生村官联络员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努力学习,刻苦专研,真正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素质;第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注民生、关注消费的热点和难点,把农村当作施展才华的大舞台,把消费维权作为砺练人生的大学堂,积极投身为消费者服务的光荣事业中去;第三,学以致用,争创佳绩,在平时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扎根农村办实事,燃烧激情献青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伟大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