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轻骑电动车有限公司向高青县局赠送锦旗
发布者: 张永军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文秘 浏览次数:811 更新时间:2010-7-16 15:05

7月13日,济南轻骑电动车有限公司将一面写着“服务企业共筑诚信 携手共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到高青县局,感谢工商执法人员在打击商标侵权过程中对企业的支持。
7月5日下午,济南轻骑电动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高青县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称在高青县内多处电动车销售店销售的电动三轮车侵犯了该公司的“轻骑”注册商标专用权,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利益,要求工商部门查处。接到举报后,高青县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由市场合同科、公平交易局、消保科、各工商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安排布署查处行动。7月6日上午9时整,行动正式开始,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由4个执法小组同时对该公司举报的8个销售侵权电动三轮车店进行了检查。在这次行动中,共查扣涉嫌侵权的电动三轮车56辆,货值88160元。
该公司对高青县局在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中,行动迅速、布署得当、措施得力、真心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服务企业发展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