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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分局狠抓“订单农业”深化工程全力服务整建制有机农产品生产区建设

发布者: 张永军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文秘 浏览次数:967 更新时间:2010-6-29 14:19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化实施“六个一”工程,努力推进博山区整建制有机农产品生产区的发展。

一是抓评审,规范涉农合同条款。我局与区农业、供销、相关行业协会及律师事务所联合,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企业自制合同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整,格式是否规范,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职责是否明确,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合法。今年以来,召开合同评审会议3次,评审合同文本38次,提出修改意见16条,受到企业好评。

二是抓龙头,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我局把山东上水农业、山东豆禾公司、山东上园茶厂、淄博盆泉蔬菜专业合作社等20家单位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帮扶责任人,着重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合同档案入手,规范企业发展。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已经发展有机金银花10000亩,有机茶1000亩,有机猕猴桃15000亩,有机杂品50000亩,初步形成整建制有机农产品村3个,有机农产品镇2个。

三是抓监管,减少涉农合同纠纷。我局结合“走村入户大调研”活动,主动深入到田间地头、养殖场、合作社为合同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及时受理,并依法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调解,化解合同纠纷。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强合同行政监管,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签约率和履约率。

四是抓服务,提高“订单合同”覆盖面。我局通过确定合同备案试点单位、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试点和设立基层订单农业指导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大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上门指导,引导农户积极签订涉农合同,及时掌握辖区订单农业生产、销售、履行等情况,健全订单合同管理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使“订单农业”在农村的社会覆盖面逐步扩大。

五是抓培训,增强合同主体法律意识。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农村宣传窗等多种途径,宣传订单农业合同基础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实施免费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4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户中广泛开展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订单农业的能力。